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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谁也做不了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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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谁也做不了 法官   
所跟贴 诚实些,别总用你那“推论” -- 狼协 - (700 Byte) 2003-5-07 周三, 上午3:22 (9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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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文章标题: 原话“大公司和私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因为他们同时是纳税人,他们也必须交纳法庭费用” (79 reads)      时间: 2003-5-07 周三, 上午3:57

作者:RE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试图转述你的话“因为双方都需交纳法庭费用,所以双方是对等的 ”。我用对等换了你的平等,少了一个”因为他们同时是纳税人“的条件。只能算是扭曲,不能算是推导。请你不要因为只是知道兔推导这个词,就总是使用。我没有推导你的意思。只是转述的不全面。你可以讨论对等和平等的不同。



我什么时候说陪审员应该偏向我了?我什么时候说我有高于斑竹的权力了?你引用我的话是否能不歪曲事实?请你不要使用言之凿凿这个词,他对你不适用。



我讨论的是法官。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有比斑竹高的权力。请你不要栽赃陷害。



女网友不特殊,所以她们要骂人就该被骂。要是特殊,可能有骂人的特权,拥有不被骂的豁免。“婊子”只是一种非常低贱的职业。俗语中等同于妓女。女性不从事这种职业的,如果被这么称呼,会觉得被伤害。生活中,我只对从事这种职业的人采用这种称呼。我的这个是回骂。



我也没有被奸,即使被奸了,她也不知道。她也知道被奸是件痛苦的事情,所以希望通过说我被奸来伤害我。这个是起骂。(使用你在下面的建议,我似乎应该原词奉还才对。我到不介意为了这件事向她道歉,使用你认可的回骂方式来回骂。到底哪个严重你可能到那时才能知道)



现在你明白了。



我没有找什么稻草,只是说这里本来就是藏污纳垢。你看不见,不是没有。这个也不需要用放大镜去找。我留着呢,知道你们这样的斑竹会有这个问题。其它人的我不管,我只管针对我的。这个帖子,你“可能”没看到,斑竹16一定看到了。呵呵,这次她没动手而已。



作者:RE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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