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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的程序公正---古迷先生请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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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不代表老古 -- Anonymous - (546 Byte) 2003-4-16 周三, 上午12:05 (96 rea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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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无异议.
再顺便说一句,联合国的程序是包括美国在内所有会员国认可的
所以也是公正程序.
2.有问题
辛普森案恰巧说明只能追求程序公正,而不是结果公正.
刑事与民事两套程序,出两个结果,到底有没有罪?哪个公正?
从程序上看都公正,结果上肯定有一个不公正.
但因为程序公正,所以没什么可喊冤的.
新证据推翻原判,是程序允许的,是程序的一部分,否则不会允许推翻.
谈不上颠覆程序.
3.太笼统,没看明白.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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