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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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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
所跟贴
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
--
非文人
- (22306 Byte) 2003-4-02 周三, 下午5:42
(335 reads)
古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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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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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阁下怎么漏了三行?莫不是为了保留对芦马随等的杀手锏,哈哈哈!
(129 reads)
时间:
2003-4-02 周三, 下午7:09
第八节 时 效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返回顶端
谢谢,已改正
--
非文人
- (0 Byte) 2003-4-02 周三, 下午7:27
(11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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