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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们有勇气为刘晓庆和赖昌星争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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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们有勇气为刘晓庆和赖昌星争权利吗   
樊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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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我们有勇气为刘晓庆和赖昌星争权利吗 (1418 reads)      时间: 2003-2-06 周四, 下午11:3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们有勇气为刘晓庆和赖昌星争权利吗



樊弓



樊某坚决支持为营救小老鼠所作的一切努力。并对签名运动的组织者表示敬意。



忽然一个念头闪过:我们有勇气为刘晓庆和赖昌星争权利吗?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岂不荒唐!刘是逃税,赖是走私行贿,怎么能跟不绣钢小

老鼠争取网络自由相提并论呢?



如果刘晓庆和赖昌星权利是一个问题,那么咱中国人距离民主自由还遥遥无期。



文明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权利先于是非。无论是小老鼠,刘晓庆还是赖昌

星,都有几项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



无罪推定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程序公正完整 (due process)

合格的辩护 (adequate defense)

无偏见陪审 (impartial jury)



至于被指控的内容,在权利面前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如果一个政府不能保障

这些权利,则这个政府自动放弃了将被告送进监狱的资格。



刚到西方时,常常不能理解,警察明明搜出了罪证,为什么法官会因为非法

搜查而放走罪犯?为什么上诉法庭不顾如山铁证,仅仅因为程序错误和辩护

律师失职而推翻原判?



最近依利诺州长,因为本州司法体系的不完善,赦免全部死刑犯的死刑。



这就是权利先于是非。



我们可以说,小老鼠在道义上跟刘晓庆和赖昌星不能相提并论。但是在法律

面前,在权利面前,他们是平等的。当一个罪犯的权利可以被践踏的时候,

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也就实际上荡然无存。



反过来,如果中国政府能够尊重刘和赖的权利,那么我们多半不需要去营救

小老鼠了。



有人会问,中国现在没有合格的司法体系,那就应该让贪官罪犯逍遥法外吗?



美国人的思路是:放走罪犯,是社会公正的短期损失。容忍政府侵犯人权,是

法制和公正的根本动摇。两害相权,老美懂得取其轻,咱中国人似乎专会择

其重。



因此,在中国政府不能保证上述四项基本权利之前,加国政府完全应该推迟

引渡赖昌星,直至赖的权利得到保障时才能引渡。



而刘晓庆在结案之前,中国政府就已经开始掠夺拍卖刘的家产。这是赤裸裸

的抢劫!然而,这似乎并不能引起网人的义愤。这才是中国人的悲哀。



前些时候。我们甚至在是否应该营救小老鼠的问题上都可以争论不休。



什么时候我们能够理直气壮地为刘晓庆赖昌星争人权的时候,民主就有盼头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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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记:去年夏天回国,在火车上跟一小企业家共一个软卧车厢。我问他:

如果一个税务局长暗示刘晓庆,你是税可以是20万,也可以是30万。

我给你算20万,那十万咱俩分。请问刘能不能拒绝。大款说,那当然不能。

拒绝了的话,那下次就是50万了。你说刘晓庆有没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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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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