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就修改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给人大常委会的呼吁信(征集签名稿,欢迎提意见)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就修改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给人大常委会的呼吁信(征集签名稿,欢迎提意见)
所跟贴
硬嘴巴, 看老夫下面回答阿非老弟的贴子, 你们怎么这么幼雅呢, 哈哈哈哈
--
Anonymous
- (108 Byte) 2003-1-20 周一, 上午6:03
(170 reads)
不锈钢嘴巴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游客
标题:
春秋先生,别泼冷水呀,您说对刑法105条这样宽泛、任其滥用的法律条文,应该怎
(192 reads)
时间:
2003-1-20 周一, 上午6:15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非文人并非想耍什么手段,我觉得这个建议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可能被接受的一种改
法,毕竟宪法规定了人民享有言论自由。因此刑法105条其实是实际剥夺了宪法给予
的自由,可以说是违宪的“不合法”的法律。
如果中国有宪法法庭,其实应该通过宪法法庭就105条是否违宪进行裁决。但是实际
上中国根本没有正式的、专业的宪法法庭,申诉途径不畅。因此非文人的倡议书是
有意的尝试。
也许共产党现在还没有诚心接受意见,但非文人的公开信至少可以使更多的人意识
到刑法105条的问题,是个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而且你不尝试,怎么知道没有用?即便现在没用,几年以后也许就有用了。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714138 seconds ] :: [ 23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