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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上来,向非文人,不绣钉子,蟋蟀澄清几个法律概念,并请本坛法律人士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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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跟贴 | 
		先劝你一句:不懂不要装懂.再反驳你的错误观点 -- Anonymous - (982 Byte) 2003-1-14 周二, 上午4:38 (302 reads)   | 
	 
		
		 
		不争论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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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抱歉今晚实在太忙,没有时间给你上课。明天另开个主帖教训你吧。有一点你说得很对:靠阴谋诡计是不可能取得尊重的。可惜的是,你自己从来没有相信过自己说的这句话。你在众多中文论坛身败名裂,就证明了这条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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