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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请教古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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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请教古迷   
所跟贴 哈哈,越描越黑! -- 芦笛 - (568 Byte) 2003-1-06 周一, 上午5:55 (175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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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老芦又退到口水战法了。 (165 reads)      时间: 2003-1-06 周一, 上午6:2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阁下现文:

//第二半是说,你出来当马的律师,目的是想让马住嘴,从此不再骂民运。



原文:

//B,他必然有让老郑认错的手段。那手段究竟是什么,局外人当然无法臆测。我想,他只能是以你的交换条件去说服老郑。你必须付出的代价当然不会是经济上的,否则老郑就是穷到领救济,也决不会为几个臭钱就低下8年坚持不低的头。既然不是经济上而又有可能打动老郑的条件,当然只会是政治上的让步。你并非我党领导,能作出什么政治上的让步?无非是停止骂民运罢了。假想老古去跟老郑说:为了民运大业,你难道不能牺牲自己的尊严?这对老郑那种阶级仇至今毫未淡薄的革命同志来说,应该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理由。//



这第二半的差别是:现文没了原文“他必然有让老郑认错的手段”的这一半(即全部“猜想”的四分之一)的一般判断,而偷换成全部是原文下一半的具体分析。老古抓住阁下的一般判断,调侃阁下一句“高人”,阁下居然能当真,也真够逗的。



自杀在法律上当然不是他人的错,但道义上却可能让人感到自己有错,难道阁下不懂这个道理和逻辑?难道郑义就一定要像阁下那么小的器量?难道还不是阁下胡搅蛮缠?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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