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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老鼠的几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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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老鼠的几个法律问题
所跟贴
不锈钢老鼠的几个法律问题
--
Anonymous
- (2596 Byte) 2002-12-27 周五, 上午3:04
(375 reads)
北京小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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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标题:
牛兄,公安是按照这个程序做的。
(132 reads)
时间:
2002-12-27 周五, 上午3:21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鼠属於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老鼠在十一月七日遭拘留, 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12月14日是37天,据报道,刘父至少在
12月18日就知道刘被捕了。所以最多只有4天差。他们可以有很多借口。
老鼠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捕,符合‘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所以老鼠家人可能不知道可以找律师,不过有律师也没用。因为上面一句话就给打发了。
所以,俺主张政治解决,就是写信给刘奶奶,写信给江梳头,写信给西方的孙大圣和众老佛菩萨罗汉。但搞清法律问题,普法也是很必要的。这是另一个战场(不是打仗的战场,俺不要被人诬蔑做恐怖分子)。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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