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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手持钢枪将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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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手持钢枪将你打   
李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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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我手持钢枪将你打 (929 reads)      时间: 2002-12-08 周日, 下午10:3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们经常处于两难中:抓耳挠腮,无所适从。



就说这枪,到底该不该禁?



以前在中国,听说美国每年死在枪下的人,成千上万。

那个地方,枪支泛滥,老百姓没有生命财产安全。

不定哪天,一颗流弹就要了你的小命!那是人呆的地方?

整个一旧社会,人间地狱嘛!



解决这个问题,那还不容易?国会通过立法,宣布拥有

枪支违法,不就得?怎么这么容易解决的事情,弄得如此复杂?

这老美,是不是太笨?你看咱中国,谁敢有枪?谁能有枪?

当年村里民兵接到命令在铁道旁站岗,手里什么都没有,

冻几个小时,一辆列车开过,后来才知道里面坐的是永贵大叔。

要是上面给大家发一枪,没准,有的民兵能冲永贵开一枪,

也说不定。所以,两人发一支木头的,比较保险。



国会一个命令,美国民兵,俩人一木头的,这问题不就

一劳永逸解决了吗?不到海南,不知道身体不好。不来美国,

不知道问题复杂。真要认为此问题这么容易解决,就跟韩复渠

给篮球比赛十名队员每人发一个篮球,省得大家抢一样。



每年,国会都要围绕禁枪问题,争论地天翻地覆。每出现一个

大案(像卡斯案,刺杀里根案,这次穆汗莫德父子杀人案),

国会两派议员,一定战火再起。每次,都是主张禁枪一派,

灰头土脸,败下阵来。为啥?就是因为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

规定,百姓有权拥有枪支。(The Second Amendment guarantees

the right to keep and bear arms.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不修宪,禁枪派喊破大天,都没用。



一次乘出租汽车,司机是一中年白人安德森,我和他聊起

犯罪问题。“必须禁枪!”我说,“非此,不足以解决犯罪

猖獗问题”。他问为什么?我把中国的理论搬出,说问题很

好解决。他给我上一课,永生难忘。他说,宪法让我们老百姓

有枪,就是对付政府的。我们选出政府,还得留一手,防止这

些家伙变异,成为欺压我们的太上皇。好家伙,这种说法,

这种语气,放中国,不打你个恶攻,也得把你请进局子吃几天

窝头喝几顿玉米面糊糊。政府不等你拿起枪来,我先把你收拾了!

!政府收拾你百姓,不是张飞吃豆芽?!



他说,“维科事件”,为什么争议很大,也就是民众看不惯FBI

和司法当局用武力攻打拿起武器“自卫”的大喂派教徒。



安德森说,禁枪,从理论上来说,跟禁毒一样,不会有什么效果。

结果,只限制了好人,坏人照样可以从很多地方得到枪。(中国

的现实就说明这个问题)。



美国两亿多人,有两亿多枪支。世界各国的枪商,都把美国

看成不可或缺的大市场。具体就有以色列意大利等国的枪商,

每年通过合法手段(烟酒火器管理局)输入美国不少枪支。(

前几年,中国北方公司也出口美国一些“运动用”枪支,生意

做得不大不小。)



每年,死在枪口下的人,有三万多人 (其中,一半是自杀)。安德森

说:“年青人,你知道每年美国公路上,死多少人吗?”



“不知道。”

“告诉你吧,有四万五千人!”他说:“是不是咱因此应该把

汽车禁了?这不是一劳永逸吗?”



我成了李“默然”!木然。



生活, 就有危险。自由,得付出一些代价,安德森成了哲学家。



某些禁枪派认为:第二修正案只是允许“民兵”(the militia),也就是

国民卫队(the National Guard)拥有枪支。



反对派认为:不对!民权法出台时,当时还没有什么国民卫队

这种建制和队伍。所谓民兵,就是指的当时所有“能动的男劳力”

(all able-bodied men)。就算今天,美国法律也还是规定,民兵---

那些适龄青壮年能动弹的男丁。



禁枪派包括[时代杂志]等许多媒体,声势不谓不大。哈佛大学

法学院特莱博(Laurent Tribe)教授也是力主禁枪派大将。连他也

不得不承认,宪法赋予每个美国能动弹的男丁拥有枪支的权利。



主张拥枪派最坚持的一个理由:不能剥夺了老百姓的自卫权。

调查研究表明,美国,每年普通百姓自卫中使用武器的次数,

多达两百万次。[时代杂志]曾报道,90年代中期,也有60万次。



这也就是为什么日本留学生服部在佛罗里达州过“鬼节”时,

在人家私宅院子里被房主射杀而开枪人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原因。

在阿拉巴马的莫比尔,有个家伙在人家孩子卧室窗户外悄悄行动,

图谋不轨,结果被房主女士打了好几枪。结果:房主无罪。



拥枪派的另外一个理由:有了枪,就可以更好地防止和制止犯罪。



老芦在楼下说,世界就米国可以拥有枪支。可是,世界应该算

美国的治安状况最好吧。这就是因为老百姓有枪,可以和

坏人坏事相抗衡。



英国就不允许百姓有枪。结果怎么样?犯罪分子,日益大胆猖獗,

死在枪口下的人,有增无减。走私偷运枪支的,大行其道。

街头巷尾,持枪行凶抢劫,入室行窃,屡见不鲜。



可见,犯罪率增加,和有枪,没必然正比关系。



结论:让我们振臂高呼:可以有枪万岁!自由万岁!

有枪:消灭法西斯,自由属于人民!

没枪:消灭人民,自由属于法西斯!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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