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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高寒先生关于陪审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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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回应高寒先生关于陪审团的意见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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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215
经验值: 12262
标题:
回应高寒先生关于陪审团的意见
(410 reads)
时间:
2002-11-09 周六, 上午11:30
作者:
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高寒先生的贴子我看了,主要的意思是如果“这“陪审团”最终无论如何都走不出“政协型”的阴影,那么,还不如我们大伙儿现在就停摆,免得空耗精力、浪费表情”。
关于奸坛陪审团是不是“政协”性质,老狼与高先生已经进行过非常透彻的对话(见所附链接),最后高先生顾左右而言他,说老狼“无的放矢”而遁形,各位可以看看是老狼“无的放矢”还是高先生无言以对。这里不再赘言。
我只想指出一点:我知道你们民运人士为什么会失败了。因为你们还在非常弱小的时候,就想去掐共产党的咽喉。那人家还不如现在就掐死你算了。
请看奸坛试验陪审团的时候的情形:
-按照“自由民主法制”的原则,奸坛拥有论坛管理的全部权利。
-奸坛愿意出让部分权利作“民主法制”模拟试验;
-民主人士高寒先生指此为“政协”,意思是如果网友一方如果不拥有与坛方对等的权利,陪审团就说政协,就干脆不要再试,因为这“空耗精力、浪费表情”。
首先,实验就是实验,模拟就是模拟,奸坛从法理上根本无法比拟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道理很简单,国家是公民所有,而论坛是俱乐部所有。即使是在民主法制的美国,法律上仍然拥有论坛管理的全部权利。你如果想达到即使致坛方于死命,坛方也无能为力的“合约”,劝你先通过另外一个“付出”的合约(非文人先生的建议)。你的付出与坛方完全不成比例,凭什么得到可以致对方于死命的权利?到底是谁对奸坛负责?是网友还是坛方?论坛垮了,网友可以拍屁股就走,而坛方所有人员的全部付出却将付之东流。这难道公平吗?试问你的“中国之路”,所刊载的文章有没有选择性?如果你刊载甲的文章而不登乙的,这是否“不公平执法”?
其次,如果坛方承诺陪审团可以推翻自己的删贴决定,这还跟“政协”有什么一致的地方吗?当然,坛方可以不遵守这种承诺--因为法律上奸坛可以这么做。但是这样坛方会付出信誉上的巨大代价,这种代价,无疑要比网友被删一个什么贴要沉重得多。所以,只要脑子稍微清醒的人,都应该知道孰轻孰重,孰取孰舍。高先生对此视而不见,非要说这是“政协”,那高先生的胃口大概是太大了些。而且如果不按高先生的意思办,高先生便会觉得自己是当了人家一回道具,“浪费精力和表情”,索性停摆算了。高先生如果要拿这一套去对付共产党,会有什么结果,不得而知。我到现在才明白,以高先生为代表的一派民运人士为什么对改革总是嗤之以鼻,非要以推翻共产党为唯一途径了--因为确实,与虎谋皮是行不通的。但是台湾的国民党和苏联的共产党为什么就能行得通呢?
高先生的这套理念,建议先在自己的“民主中国”杂志先实行一下,给我们作个表率。
http://209.101.125.119/TextBody/99065.asp?oD=3
>狼协与高寒就“政协”问题的对话
作者:
狼协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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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陪审团”问题就陪审团答狼协
--
高寒
- (5152 Byte) 2002-11-09 周六, 下午2:17
(16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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